基督教與學術研究是否水火不容?

關啟文
 
香港浸會大學 中華基督宗教研究中心
 
羅秉祥、江丕盛編,《大學與基督宗教研究》(香港:香港浸會大學中華基督宗教研究中心,2002),頁315-334。

 

一、前言

  以前神學是眾科學之后,然而在今天大學的環境中,世俗主義和多元主義當道,神學家縱使不被視為學術騙子,也只是可有可無的腳色。更基本的問題是,基督教信仰究竟與高質素的學術研究能否並存呢?又有沒有一種獨特而值得尊重的基督教學術(Christian Scholarship)呢?[1] 很多人會毫不猶豫答“否”,因為他們認為基督教信仰本質是主觀的,而學術研究則必然是客觀的,所以“基督教學術”這概念就好像“結了婚的王老五”一樣矛盾!其他人或許不全盤否定基督教學術的合法性,但總會感到這種“學術”很小圈子和排他性很強,因此存在價值也十分有限。本文會嘗試探討基督教學術──以基督教信仰為本的學術──的意義和可行性,值得注意的是,近年在西方,基督教學術有一個小復興,特別在哲學、宗教與科學的對話等領域中。亦有不少聲音提倡基督教學術,認為它不單對基督教教育機構是必須的,對學術界整體來說也饒有意義。[2]
 

[1] “Christian Scholarship”也可譯為“基督化學術”或“基督徒學術”,在這裡譯作“基督教學術”,其實我不大滿意,因為不是所有與基督教有關的學術,都能真正把基督教信仰與學術結合的。本來譯作“基督化學術”可強調學術與信仰的內在關係,就好像基督化家庭不單是指由基督徒組成的家庭,而是指合乎信仰精神的家庭。然而對一般人來說,可能“基督教學術”聽起來沒有那麼突兀。
[2] 參George M. Marsden, The Outrageous Idea of Christian Scholarship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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