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重要的是,宗教研究激發神學院好好地作神學的工夫,大學幾乎沒有為神學留下餘地,因此神學研究的責任便落在神學院身上。……神學是屬於教會的,屬於神學院的,這個領域不應由大學和宗教研究佔取,而神學院也不應把為神學發言的權利轉讓別人,或任由別人奪取。[2]
如果人文旨趣的漢語基督神學定位在建設漢語的現代文教制度中的神學學術,就會通過大學—研究院建制為基督教思想—學術生產知識人,擴展基督教思想學術的傳承能力和參與現代思想對話的能力。……因此,傳統的基督教神學分化為人文神學和教會神學,恰恰是基督教在現代語境中的生存需要,漢語基督神學的發展同樣需要這兩種不同維度的神學。[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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